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 |
网址: |
|
E-mail: curesure@cure-sure.com |
|
电话: 0755-26038889 |
|
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 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节选——八项重点工程
发布日期:2020年9月30日
(一) 十大产业特色园区建设工程。发挥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科学城生物产业基地、中新(广州)知识城生命健康产业基地、深圳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坝光国际生物谷、珠海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佛山高新区医药健康产业园、东莞松山湖生物基地等产业集聚带动作用,建设十大综合性产业园区。支持惠州、江门、肇庆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一批产业特色园区,推动韶关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粤港澳)中心与产业园建设。支持园区建设药物筛选、中试放大、临床前评价、注册申请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危险废物、污水废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立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优势领域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围绕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加速创新药物战略布局,大力发展抗体、蛋白及多肽、核酸等新型生物技术药物。推动化学药物品质全面提升,加速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物的产业化,发展新型制剂技术产品。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培育现代中药大品种,推进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的选育和规范种植,打造一批从原料药、中药材到药品的示范产业链。推动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产业化,发展高质量植介入产品、康复产品和高性价体外诊断产品。鼓励发展精准医疗、智能医疗设备、医疗云计算等新业态,打造智慧医疗健康新兴产业。(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多梯次企业集群建设工程。支持医药健康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下游企业,形成一体化企业集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遴选一批创新实力强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企业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推动主营业务收入 1000~2000 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在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集中区域布局建设一批医药健康专业孵化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机制和国际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生物医药与健康知名机构、世界 500 强制药企业、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等来粤设立生产基地、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加强产品品牌建设,发展一批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生物医药与健康知名品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产业集群核心关键技术强基工程。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及省市省企联合基金作用,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支持脑科学、生命组学、再生医学等基础研究。实施生物技术安全、合成生物、绿色生物制造和生物医用材料等专项,提升生物制造能力和生物安全治理水平。围绕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突发性传染病,组织实施精准医学与干细胞、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等专项,提升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水平。围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支持生物疫苗、抗病毒创新药和体外诊断等研发。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要人畜共患病开展防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南海特色海洋生物来源的创新药物研发,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中高端产业链。促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医疗相关成果的研发、转化与应用。布局临床医学研究科技专项,促进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省科技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重大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工程。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打造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三位一体的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生物岛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建设,支持省实验室面向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建设综合性大科学装置。在产业集群的核心区,加快建设国家基因库、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人类细胞谱系装置、精准医学影像大设施、合成生物研究设施等,布局生物样本库、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若干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推动粤港澳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深度合作。布局建设国家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P4)和一批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引进共建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支持国家级大院大所在粤建立分支机构,加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华南分院等建设。在优势领域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30 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研发外包服务补强工程。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外包服务机构,打造药学研究、临床前安全性评价、临床研究、技术转让服务和咨询服务等研发服务链,建设全链条的研发外包服务中心。支持从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测试等外包服务企业申报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落实药物非临床试验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委托合同研究机构(CRO)、委托合同生产机构(CMO)、合同研发生产服务机构(CDMO)等奖补政策。建设全省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平台,为产业创新发展、园区平台建设和成果需求对接等提供综合性服务。充分利用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平台,加强高价值专利快速授权和布局。(省科技厅、药监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医疗健康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业,建设一批特色诊断治疗专科,推动肿瘤免疫治疗、个体化治疗、第三方医学检测等发展。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养老模式,推进构建养老服务综合体。推进医养结合、智慧治疗、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加快发展健康管理产业,围绕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大力发展健康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健康检测咨询和保险服务。推动健康交叉产业发展,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集健康疗养、文化娱乐、休闲养生等于一体的养生旅游产业。(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政策探索工程。对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争取国家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争取国家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定医疗机构内提供已获发达国家或地区主管机构批准的前沿医疗治疗服务。鼓励港澳医务人员来粤开展学术交流,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医务人员直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实施中成药注册标准、检验标准互认,构建一体化中药评审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牵头,省科技厅、港澳办、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